关于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金积存业务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1日
尊敬的投资者:
为满足广大客户投资理财需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为丰富的财富产品,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银行")开展代理销售黄金积存业务合作,并就代销合作签署了相关协议,在其授权范围内代理销售黄金积存产品。现将代销黄金积存业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体权责说明
1.产品发行管理机构:江南农商银行负责黄金账户开立、报价、交易清算、实物金提取、产品规则制定、信息披露等全部产品管理工作。
2.销售机构:我行仅提供代销渠道服务,不负责黄金账户管理,不承担黄金价格波动风险、产品兑付责任以及风险管理责任。产品全部权利义务以江南农商银行代销个人客户积存金业务协议、产品规则等为准。
二、发行机构(合作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机构性质: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
3.业务资质: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699343815D;注册资本:1011545.2233万元;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9号(以发行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三、代销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机构性质: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
3.代销资质:本次代理销售黄金积存业务已按监管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黄金市场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备案。
四、代销黄金积存产品情况
1.代销产品业务范围:积存金主动积存、积存金赎回、积存金定投、实物兑换等;
2.产品性质:本产品为代理销售产品,非存款、非理财、非保本保收益产品;
3.发行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最小业务单位:1克;
5.定价方式:由江南农商银行综合参考上海黄金交易所和国际贵金属市场价格、流动性等因素确定,我行仅展示;
6.产品风险等级:R3;
7.适用客群:经我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适合风险评级高于或等于平衡型级别的个人投资者,同时个人投资者须持有我行I类户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8.办理渠道:我行手机银行APP;
9.交易时间: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的9:10-22:30(以发行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10.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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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服务种类 |
服务项目 |
适用客户 |
服务内容 |
服务收费标准 |
价格类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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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银行管理类 及中间业务 |
代销黄金积存 |
主动积存手续费 |
个人 |
黄金主动积存 |
按客户主动积存金额的0.5% |
市场调节价 |
代销合作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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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销黄金积存 |
定期积存手续费 |
个人 |
黄金定期积存 |
按客户每月定投金额的0.5% |
市场调节价 |
代销合作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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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销黄金积存 |
赎回手续费 |
个人 |
黄金赎回 |
按客户赎回金额的0.5% |
市场调节价 |
代销合作 收费标准 |
积存手续费、赎回手续费等按上述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发生调整时,我行将于官网进行公告,最终以业务办理页面公示为准。
五、重要风险提示
1.价格波动风险:黄金价格受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地缘政治、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出现较大波动,导致客户积存资产价值发生变动;
2.市场风险:黄金市场价格下行时,客户赎回或变现可能产生本金损失;
3.流动性风险:积存金业务的赎回、提取实物黄金等可能受交易时间、交易限额等条件限制,客户可能无法及时变现;
4.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产品非存款、非保本产品,我行不承诺本金和收益保障。客户在购买本产品前应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审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六、咨询及投诉渠道
1.网点咨询:江苏盐城农村商业行各营业网点
2.客服热线:96008
3.发行机构咨询渠道:江南农商银行客服电话96005
特此公示!
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