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督导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根据省联社党委安排,省联社第一巡查督导组于2016年5月16日起,对盐城农商行开展巡查督导工作,为期半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督导对象
盐城农商行党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查督导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联社党委工作部署的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领导班子及成员是否守纪律、讲规矩,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究问题;
(二)落实中央、省委和省联社党委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联社党委二十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重大项目投资、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调度、大额授信业务、基建工程招标、科技系统采购等是否存在违反集体决策、民主决策规定以及经营决策中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领导人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以贷谋私、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落实“两个责任”是否到位;
(五)干部选拔任用和员工招聘录用的情况,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国家、集体、股东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损害有关方面利益问题。
(七)省联社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查督导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电话:0515-88222668(接听时间:早8:30至晚20:00),
接收短信手机号码:18112856095;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
(1)盐城鸿基玄武饭店一楼大厅;
(2)盐城农商行一楼营业大厅;
(三)电子邮箱:xcddz1@jsnx.net
(四)邮政信箱:224005-01
欢迎盐城农商行广大干部职工针对上述巡查督导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确需当面向巡查督导组反映的,可到巡查督导组驻地登记预约。按照巡查督导工作的有关规定,巡查督导组不干扰盐城农商行的正常工作。巡查督导组直接受理信访的范围,是与总行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的信访,其他一般的信访将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正常受理。
中共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员会
第一巡查督导组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