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要求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各位股东:
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现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要求明确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签到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2:00;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共设1个主会场,2个分会场。其中主会场设在总行三楼大会议室,分会场设在总行三楼视频会议室和小会议室。
三 、参会人员
本行董事、监事、总行班子成员、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本行邀请的嘉宾。
四、其他要求
(一)参会人员健康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在召开股东大会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接触史,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史、接触人员,21天内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苏康码”和“行程码”异常人员;尚在随访和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会前14天有外省外市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人员、14天内射阳来盐人员,不得参会。参会人员应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应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原则上不得参加会议。
(二)参会人员会前准备
全体参会人员会前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方可参加会议。上述事项,请相关支行、部室及时通知辖内参会股东,并做好核查工作。参会人员在报到时,应将本人填写的《健康承诺书》交会务工作人员,并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信息。
(三)会场要求
1.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
2.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在体温检测处和签到处做好会场引导和健康查验工作,同时做好会场服务工作。
3.科技信息部做好视频调试和技术保障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健康承诺书.docx
董事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