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农商银行欢迎您浏览!
您的当前位置: 关于商行 > 关于本行 > 信息公告>详细页面

关于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行长接待日工作安排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4月30日

 

  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拓宽金融消费者的诉求渠道,及时快捷地解决消费者的服务需求,结合监管部门指导意见,我行行长消费投诉接待日制度自2021年5月份全面实施。现将本行5月份行长接待日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待对象

  购买我行金融产品或者接受我行服务的自然人。

  二、接待内容

  1.对我行涉嫌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业务纠纷、服务纠纷的反映;

  2.监管部门转办的信访投诉事项承办部门未能有效处理的;

  3.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三、接待人员、时间及地点

  接待人员:本行行长及相关工作人员;

  接待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

  接待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8号盐城农商银行一楼信访接待室。

  四、工作程序

  行长接待日采用预约制,来访人应在公告的行长接待日5个工作日前,以电话方式向我行进行预约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

  1.来访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2.来访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反映人姓名或名称;

  4.接待请求、事实及理由;

  5.有关证明材料。

  本行接收到预约申请,对预约人提出的事项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后,电话通知预约人。

  五、注意事项

  1.多人提出共同接待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2.来访人提出接待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来访人在被接待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银行信访投诉秩序。

  4.来访人请按预约时间到达,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原件。

  5.对未预约的来访人,在行长接待日来访并要求行长接待的,原则上不予接待。如有特殊原因视情况,在预约接待事项完毕后,予以安排接待。

  预约电话:0515-89898095。

  特此通知。

  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