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票托收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6日
业务简介
光票托收是指我行受客户委托办理的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业务。
适用范围
1、贸易、非贸易项下的小额支付。
2、在国内不能兑换的外币现钞(含残币)。
3、外汇支票、本票,国外债券、存单等有价凭证的托收业务。
4、不能或不便提供商业单据的交易,如寄送样品、软件等高科技产品交易、时令性商品交易,以及服务、技术转让等无形贸易。
申请条件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1、收款人将托收单据提交我行。
2、我行将托收单据寄到国外代收行委托收款。
3、国外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票据,付款人按票面金额付款。
4、国外代收行将托收款项付至我行,我行向收款人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