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业务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业务简介
我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出具给受益人的书面保证书,保证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否则,由银行向受益人支付保函中所规定的金额。开立方式有信开和电开两种。包括融资类保函和非融资类保函,目前我行原则上只开立非融资类保函。
适用范围
进出口合同约定需开立保函的各类客户。
申请条件
1、客户办理保函业务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或外汇账户,提供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有效单据和凭证。
2、有关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批准程序。
3、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敞口部分需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4、承担开立保函的银行费用。
办理流程
1、加盖有效签章的《开立保函申请书》、贸易合同、与我行签订《开立保函协议书》及我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银行向受益人开出保函。
3、若发生保函兑付条件,银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相符单据后向受益人付款;若未发生违约索赔事项,我行在收回信开保函正本或电开保函超过效期三个月后,销卷关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