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本取息
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0日
一、业务介绍
本行所称存本取息定期储蓄业务,是指本金一次存入、定期分次支取利息,到期凭储蓄存折支付本金的一种储蓄存款业务。
二、基本规定
1、本业务起存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
2、本业务开户实行实名制。
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军人、武装警察尚未申领身份证的,可出具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的华侨,可出具中国护照。
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除以上法定有效证件外,银行还可根据需要,要求存款人出具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以进一步确认存款人身份。
3、支取方式有任意、印鉴、密码、证件四种类型;销户时必须审核存单(卡)的真实性。办理通兑业务时,支取方式必须为密码,办理本业务如超过规定限额执行相关业务授权管理规定,由授权人员根据权限大小进行授权。
三、执行利率
1、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同零存整取储蓄利率。如到取息月未取息,以后可随时取息,不可提前支取利息;可提前销户但不可部分支取。
2、存本取息如提前销户,按活期挂牌利率支付利息,已支付的定期利息须扣回。
3、存本取息定期储蓄业务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